为提升西北区域大气监测数据质量,保证量值溯源及质控可靠性,持续推进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三级质控体系有效运行,根据《关于做好东北、华北、华东、华南、西北、西南区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监测函〔2017〕1649号)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,省监开云电竞测站技术人员于9月19日至29日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3个国控空气站点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。
本次监督检查主要对空气自动站开展SO2、NO2、CO、O3、PM10和PM2.5运维规范性和数据准确度等内容进行现场核查,同时针对对颗粒物(PM10、PM2.5)开展为期7天手工监测比对工作。为了确保检查准确性,省监测站技术人员对监测设备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校准,并在现场进行复查,填写原始记录,保证比对监测全流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下一步,我站将按照工作计划,针对比对监测过程中存在问题,及时反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,督促域内各省就存在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2024年质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。